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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RC认证,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公众对讲机SRRC,无线电发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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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功率(短距离)设备频段达到多少可以申请SRRC认证
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
A类设备
1.使用频率为:9kHz-190kHz
磁场强度发射限值
9kHz-50kHz
72dBμA/m(10米处)(准峰值)
50kHz-190kHz
72dBμA/m(10米处)(每倍频程下降3dB)(准峰值)
B类设备
1.使用频率:
1.7-2.1MHz,2.2-3.0MHz,
3.1-4.1MHz,4.2-5.6MHz,
5.7-6.2MHz,7.3-8.3MHz,
8.4-9.9MHz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9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
4.6dB带宽不大于200kHz
C类设备
1.使用频率:6.765-6.795MHz,13.553-13.567MHz, 26.957-27.283MHz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42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
4.杂散辐射:对于13.553-13.567MHz频段设备,频段两端偏移140kHz频率范围 的限值为9dBμA/m(10米处,准峰值)。
D类设备
1.使用频率:315kHz-30MHz范围内排除上述A、B、C类设备外的频率。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 米处:
对于315kHz-1MHz:不大于-5dBμA/m(准峰值);
1MHz-30MHz:不大于-15 dBμA/m(准峰值)。
E 类设备
1.使用频率:40.66-40.70MHz
2.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
3.频率容限:100×10-6
F 类设备
本类设备是指工作于2400-2483.5MHz 频段,除数字无绳电话、蓝牙设备和
无线局域网设备以外的其它短距离无线电设备。
1.使用频率:2400-2483.50MHz
2.发射功率限值:10mW(e.i.r.p)
3.频率容限:75kHz
G 类设备
1.使用频率:24.00-24.25GHz
2.发射功率限值:不大于20mW(e.i.r.p)
2.4GHz频段数字无绳电话机
1.使用频率:2400.0-2483.5MHz
2.平均等效全向发射功率限值:25mW
3.频率容限:20×10-6
4.工作于2400.0~2483.5MHz频段的数字无绳电话采用跳频工作方式,且跳频信道至少为75个。
5.任意信道1分钟内平均驻留时间不大于0.4秒。
模拟式无绳电话机
2.座机和手机的发射功率限值:20mW(e.r.p)
3.大频偏:5kHz
4.占用带宽:不大于16kHz
5..频率容限:1.8kHz
6.天线与座机或手机的联接是固定式的,其长度不得大于1米。
工业用无线遥控设备
限在工业厂房(或建筑物内)使用。
.发射功率限值:20mW(e.r.p)
3.占用带宽:不大于16kHz
4.频率容限:4×10-6起重机或传送机械无线遥控设备
无线数据传送设备
为保护北京天文台射电天文业务和贵州省平塘射电天文业务,在这两个地区的行政辖区内不得使用下列频率范围内的设备。 限在建筑物内使用。
2.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
3.占用带宽:不大于16kHz
4..频率容限:4×10-6
各类民用设备的无线控制装置
不得用于无线控制玩具、模型等。
1.使用频率: 314-316MHz,430-432MHz,433.00-434.79MHz
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
占用带宽:不大于400kHz
2.使用频率:779-787MHz,
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
模型、玩具无线电遥控设备
用于无线电波遥控的飞机,水面模型船只、地面模型汽车等非载人的模型、玩具,不得用于其它类型无线电设备。
2.发射功率限值:750 mW(e.r.p)
3.占用带宽:在26~27MHz频段,不大于8kHz
在40MHz频段和72MHz频段,不大于20kHz
4.频率容限:在26~27MHz频段,不大于100×10-6
在40MHz频段和72MHz频段,不大于30×10-6
5.模型遥控器为单向控制器,禁止在模型上设置无线电发射设备。
6.为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的要求,禁止在以机场跑道为中心点 为圆心、半径5000米的区域内,使用各类模型遥控器。
7.模型遥控器不得发射语音通信信号。
8.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无线电管制命令的期间、区域内,应按要求停止使用 模型遥控器。公众对讲机
公众对讲机使用时,遵守其它相关的无线电管理规定。
2.调制方式:F3E
3.发射功率限值:500mW(e.r.p)
4.频率容限:5×10-6
5.信道间隔:12.5kHz
车辆测距雷达
1.使用频率为:76-77GHz
2.峰值等效全向辐射功率限值:55d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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