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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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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 |
古典 |
爱沙尼亚共和国(爱沙尼亚语:Eesti Vabariik,英语:Republic of Estonia),简称爱沙尼亚,与南方的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并称为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位于波罗的海东岸,芬兰湾南岸,西南濒临里加湾,南面和东面分别同拉脱维亚和俄罗斯接壤。国土总面积45339平方公里,主体民族为爱沙尼亚族,总人口131.3万(2015年),首都塔林。
爱沙尼亚的国名(Eesti)可能来源于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的著作《日耳曼尼亚志》中描述的被称为“Aestii”的人群。该国拥有大量油页岩和石灰石以及覆盖47%的森林。
爱沙尼亚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其高速增长的经济,资讯科技发达,而被称作”波罗的海之虎“,世界银行将爱沙尼亚列为高收入国家。爱沙尼亚也是全世界空气质量优舒适的国家,首都塔林被誉为“洗肺”。
一、爱沙尼亚商标概述
爱沙尼亚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4年5月1日生效的《商标法》。“爱沙尼亚专利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语言为爱沙尼亚语。商标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依法登记注册。爱沙尼亚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爱沙尼亚是《TRIPs协议》、《内罗毕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是欧盟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欧盟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爱沙尼亚商标注册
目前,爱沙尼亚专利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可接受一表多类申请。爱沙尼亚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人名、字母、数字、图形、徽章、声音、颜色、立体形状等。在爱沙尼亚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企业的自然人或法人须委托该国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
5.若声明权的,需提供权证明文件。
如需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请随时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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