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投资生产型企业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生产型企业以境外企业形式投资所要提供的资料
境外企业方面:
1、境外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或决议原件;
2、境外公司证书原件、复印件;
3、境外公司资料全套公证;(海外公司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认证);
4、境外公司印章(备用,加盖申请资料之用);
5、境外公司资料均需翻译。
海南公司方面:
1、确定海南公司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公司成员(法人代表、董事、监事);
2、监事或董事会名单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4、厂房正规的租赁合同原件二份或自有房产证(租赁合同要求:需由当地租赁所盖合同登记章,租用时,需以股东之一、法人代表、监事姓名租用或者以境外公司名义租用、2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为厂房);
5、消防、环保等相关批文证书。
以境外自然人形式投资所要提供的资料:
1、投资者身份公证文件原件二份(投资者在当地公证机关的身份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认证);
2、身份证明如是外文,需翻译。
3、除此外,其他与以上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