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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2、营业执照(查原件,报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原件);
4、相关人员的和资质证(查原件,报复印件);
5、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查原件,报复印件);
6、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查原件,报复印件);
7、上年度末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含商业险)的依据(查原件,报复印件);
8、申报甲、乙级企业还需提供:①上年度纳税证明(查原件,报复印件);②上年度业绩一览表;③固定资产明细表,附大件设施设备原始发票、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房产证(办公用途)等有效证明件(查原件,报复印件);
9、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条 资格等级评审领导小组派出考评组对甲、乙级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主要事项:
1、听取考察对象负责人有关企业经营状况的汇报;
2、现场核实考察对象办公场地;
3、查验考察对象上年度经营服务产值:对照上年度业绩一览表,核查5份以上有代表性的环卫清洁业务合同(合同的内容专指环卫清洁服务,附原始发票或银行对帐单)及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等材料;
4、核查考察对象固定资产:对照固定资产明细表,核查大件设施设备提供的原始发票、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房产证(办公用途)等有效证明件;
5、查阅考察对象为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商业险)凭证,查验企业总人数及大专学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主任、财务主管人员。
第四章 资格等级的晋级申请和评定
第十一条 企业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达到比现在等级更高的标准时,可向协会申请晋升等级。等级晋升只能逐级申请,不能跨级申请。同一年度内获得资格等级的企业不得再次提出晋级申请。如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共用一本《资格等级证书》的情形,共同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资格等级的晋级申请与评定,参照第三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办理。
第五章 资格等级证书的年审
第十三条 《资格等级证书》实行年审制度,每两年审验一次,持证企业应在《资格等级证书》有效期期满前向协会提出年审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年审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等级证书》正、副本;
2、填报《资格等级证书年审呈报表》(可在协会网站下载);
3、提供该等级标准所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参照第九条2-9项)。
第六章 资格等级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 持有《资格等级证书》的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出申请变更、备案或办理注销手续:
1、主要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合并、变更企业名称、变更组织形式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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