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内容监理公司合作合作方式监理合作分公司合作期限长期合作模式工程监理分公司合作细则监理综合加盟合作范围全国
协调各方关系促进进度:积极发挥监理的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方沟通不畅或利益冲突导致的进度问题。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及时汇报进度情况,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政策处理、资金拨付等问题;协调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问题,避免因设计变更导致的进度延误;协调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设备制造商之间的关系,确保材料、设备按时供应,保障施工进度。
审核支付申请文件完整性: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文件进行全面审核,检查其是否包含已完工程量报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费用计算明细等必要文件资料,确保支付申请文件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审查已完工程质量与合同履行情况:在审核支付申请时,审查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项义务(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控制等)。对于质量不合格或未履行合同义务的部分,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行申请支付。
监督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检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演练,演练记录是否完整等。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监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救援与抢险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化。
事故调查与处理:配合建设单位、相关部门以及施工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况等。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事故责任主体与责任大小,提出事故处理意见与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及时整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归档保存。
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详细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各级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与权限,确保监理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工作推诿或职责不清的现象。
建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的各项工作制度,包括监理例会制度、监理日志制度、监理月报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计量支付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等。通过完善的工作制度,规范监理工作流程,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与质量,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场地准备、施工机械设备与材料准备、施工人员进场情况等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开工条件。
签发开工令:经检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均已就绪,且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批准施工单位正式开工。
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水平。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理业务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鼓励监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拓宽知识面,了解行业发展动态。通过培训和考核,使监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监理工作流程和方法,有效地开展工程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月报,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投资控制情况、本月监理工作小结、下月监理工作计划等。监理月报应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分析客观,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在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造成的损失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