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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医疗EMC,工科医设备射频测试,GB4824测试,深圳10米电波暗室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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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
医疗电子EMC |
深圳工科医疗设备射频骚扰限值GB4824测试10米暗室
GB 4824-2019 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射频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对标CISPR 11)
YY0505对电磁骚扰项目就是引用的GB 4824的系列标准。目前GB 4824-2019 版本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之前2013版本。
本标准把工科医产品分为2组;
1组:除2组以外的所有所有本标准范围内的产品。
2组:包括以电磁辐射、感性或容性耦合形式,有意产生并使用或局部使用9KHz-400GHz频段内的射频能量的,所有用于材料处理或检验/分析目的,或用于传输电磁能量的工科医射频设备。
大多数类型的设备和系统仅为其内部功能需要而产生或使用RF能量,因此属于1组,如心电图和心磁图设备和系统,脑电图和脑磁图设备和系统等。另外一些预期以非RF电磁形式传递能量给患者的设备和系统也属于1组设备,如医疗成像设备和系统——X射线诊断系统、CT系统、超声诊断系统等;治疗设备和系统——超声治疗系统,输液泵、呼吸机等;只有少数系统和设备是施加RF能量给材料(患者)的,属于2组设备,常见的有磁共振成像系统、透热疗法设备、热疗设备和高频手术系统等。
按电磁环境预期用途,又将设备分为A、B两类:
A类设备:非居住环境和不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设备,A类设备应满足A类限值。
B类设备:家用设备或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中设施中使用的设备。B类设备应满足B类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传导骚扰、电磁辐射骚扰。
对于1组设备传导骚扰,此标准规定:9KHz-150KHz频段未规定限值。在150KHz-30MHz,具体限值规定如图1
对于诊断用X射线发生装置,在其间歇工作模式下,限值在表2和表4的基础上放宽20dB.
同传导骚扰一样,电磁辐射骚扰在9KHz-150KHz频段内也未规定限值,150KHz-30MHz频段也无规定限值。30MHz-1GHz内,1组A类和B类设备的的电磁辐射骚扰限值要求如图2。
1GHz-400GHz频段无限制规定。
(2组设备下篇解析)
注意,3米法能适用于小型设备,小型设备的定义:适于在直径为1.2米,高为1.5米的假想圆柱体测试区域内安装的台式设备或落地式设备(包含电缆)。超过这个尺寸的设备就要用10米法测试。
深圳华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光明实验室有10米法双天线全/半电波暗室,6米直径大转台,可以为各类大型医疗电子设备测试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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