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软件产品登记代理
一、软件产品的定义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
二、软件产品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三、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软件产品的登记应具备两个前提:
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2、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深圳市中正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由知识产权领域中具有10多年从业经验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和律师人员组成。中正源秉承“提升客户价值”的理念,为客户提供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双软认定、项目申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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