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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级资质,乙级资质,寻技术人员,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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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八条规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2.近三年内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2.近三年内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