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人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08〕200号)、《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规〔2009〕1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2014年及以前认定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
申请认定的企业均需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五、受理机关及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
(二)受理时间:
批:
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8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8日
第三批:
网上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25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30日
六、审批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评审——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认定文件——颁发证书。
七、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 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限:三年
八、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规定的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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