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公司注销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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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在区域 |
珠三角地区 |
深圳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深圳食品生产许可证
1.受理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定依据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5年)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款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3.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名称发生变化的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含正本、副本、副页或品种明细表)
4.营业执照变更(备案)通知书
4.填报须知
1).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 人公章。复印件应当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应当清晰、工整,修改处应当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书中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规范、准确。
3).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等填写内容应当与营业执照一致,所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4).申证产品的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5、申请材料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应当完整。
5.办理流程
1).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窗口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接收后,审查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向窗口反馈审核意见,如需补正的,由审查中心代窗口一次性告知并送达补正告知书,同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3).审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审查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许可现场核查。
4).办理结果
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业务范围: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变更,进出口权办理,公司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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