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要求
服务项目 |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电视经营许可证,广播经营许可证 |
面向地区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申请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要求
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
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
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国家鼓励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 具有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及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属自有房产的:需提交《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7.详细办理请联系杨生I8O’2535’858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2.经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批文”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凭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
3.在其他省设立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向分支机构所在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原审批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