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霍尔果斯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服务项目 |
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管理公司注册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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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困难地区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符合政策扶持的新注册企业,自取得笔生产经营收入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的优惠政策(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五年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返还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给企业)。
2、增值税财税奖励政策
新设立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的年纳税额留存在地方财政的总额达到1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按留存总额15%、20%、25%、30%、35%、45%、50%的比率予以奖励。
3、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1)根据纳税人一个月在园区内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奖励,具体标准为: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1000元人民币(含1000元人民币)至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人民币)部分,奖励比率为其在园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000元人民币至4000元人民币(含4000元人民币)部分,奖励比率为其在园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4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奖励比率为其在园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
(2)个人所得税按照月度返还,申报纳税次月,即可向园区招商部门申请兑现奖励。
根据《新疆困难地区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符合政策扶持的新注册企业,自取得笔生产经营收入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的优惠政策(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五年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返还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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