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间接财产损失
什么是间接财产损失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停运损失。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
第二,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规费)。
第三,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主要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失等,因为货物的损失导致货物出售能够获得的利益无法实现,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对此进行赔偿。
第四,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的情形。对于那些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间接损失,不应当赔偿。
对于间接损失,如果超出了可以预见的范围,也不应当赔偿。比如当乘客和承运人之间订立了有偿客运合同时,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可以获得的间接利益超出了承运人可以预见的范围,对此承运人无须全部赔偿,而一般只以所得运费为限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相关法律法规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除法律规定的间接财产损失赔偿外,如交通事故而发生的停产、停工、合同不能履行等损失不能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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