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活服务网>深圳公共服务/专业机构>深圳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免费发布律师事务所信息
广告
热门浏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17-06-28 11:30:37 信息编号:121273860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 面议

  • 人身损害

13410727693 400-1889691

260812641

分享

详情介绍

服务
人身损害
面向地区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上海交通事故找律师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相关推荐产品

留言板

  • 人身损害
  • 价格商品详情商品参数其它
  • 提交留言即代表同意更多商家联系我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为你提供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费用由谁承担”详细介绍,包括人身损害价格、型号、图片、厂家等信息。如有需要,请拨打电话:13410727693。不是你想要的产品?点击发布采购需求,让供应商主动联系你。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