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七氟丙烷充装,七氟丙烷 |
面向地区 |
品牌 |
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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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剂类型 |
卤代烷灭火剂 |
喷液量 |
50L/min |
类型 |
悬挂式灭火器 |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厂中涂布机车间的二氧化碳气瓶已经到期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一旦发生误喷或泄漏,很可能对人员造伤害,所以在拆除高压二氧化碳气瓶时,需要人员进行折卸打包,所以项目负责人联系到了苏州念海消防。在工程师对接后,念海消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刻做出了初步评估,并且设计出了更加细致适合的方案,对高压二氧化碳气瓶的拆装与运输环节进行了人员安排。
客户评价:
厂里原有的除尘设备二氧化碳气瓶到三年了,通过总公司联系 到了念海消防做二氧化碳气瓶检测服务,从拆卸、搬运打包、检测充装到后面的二氧化磁气瓶回装,他们都很,还还开具了 检测报告,对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进行了测试服务,我们也很省心。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对于机房、配电房、档案室等重要仪器设备或资料的防护区有着重要的防护作用,具备火灾自启动、不对精密设备造成二次伤害、灭火速率快等优点。因此选择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来防止火灾造成的损失成为了众多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的佳选择。但安装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之后,大部分使用单位就不管不顾了,这就导致灭火系统失去了它的防护作用,同时也会影响了它的使用效果。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安装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当然,我们日常维护钢瓶的时候,也需要注意的,气瓶各部件,气瓶的压力,气瓶的外型是否变形,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选择送厂检修,重新充装,以免发生意外,气体灭火系统虽然能进行防护灭火,为人员和财产带来消防安全,但是其本身是不太稳定的,处理不当,就容易发生意外,以往就发生过类似的气体灭火系统检测或充装不当,所发生的意外,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伤害和破坏,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也正是因为这个行业痛点,才会有了气体灭火巡检系统。
总结一下,七氟丙烷,不属于氮气类灭火剂,所以他应当和其他非氮气类灭火设备一样,三年进行钢瓶检测,气瓶出现一点异常一定要及时更换,使用后或者出现泄漏,压力不够的时候一定要进行钢瓶更换和气体充装。
七氟丙烷的事情一定要重视和注意,才能在需要它的时候发挥出大的作用,避免发生意外,之后将会更新更多关于七氟丙烷检测充装以及气体灭火设备的杂谈和冷知识。
二、导致压降的原因主要有:
1、贮存环境温度的下降
系统贮存环境温度的下降导致压力下降屋于正常的现象,只要在温度回升以后就能够恢复公称工作压力,并在压力显示器爆区内浮动就没有问题。
2、压力表泄漏。
只需逆时针旋转压力表后的六角螺母,则压力表指针恢复到绿区顺时针拧紧六角螺母就可以了。如果以上操作压力表指针还是不恢复到绿区,可能是压力表损坏或容器阀及相关密封点有泄漏。
3、压力表损坏更换压力表即问。
4、容器阀及其相关密封点泄漏容器阀及其相关密封点泄漏可以通过返修来解决。
5、出厂前增压不饱满,则是生产过程中没有按规程操作导致的。生产厂家需要严格按生产操作规程就可以解决。
三、检查项目及其检查周期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1、对系统所有组成部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的所有组件不能有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损伤,系统表面无锈蚀保护层完好和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气体灭火系统组件安装位置不可有其他物件阻挡、妨碍系统正常工作。
3、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连线无松动现象。
4、火灾探测器表面保持清洁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
5、气体灭火系统储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气动源压力不小于设计压力的90%。
气瓶检验前处理
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前,应当对瓶内残液、残气进行回收和处理。回收和处理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1)盛装毒性、可燃气体气瓶内的残液、残气应当采取环保的方式回收处理,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
(2)确认气瓶内压力降为零后,方可卸下瓶阀;
(3)气密性试验前,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应当经过置换;盛装液化石油气和液化二甲醚等可燃液化气体的气瓶,应当经蒸汽吹扫或者采用其他不损伤瓶体材料、不降低瓶体材料性能、不损坏电子识读标志的方法进行内部处理,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9.7 检验项目和要求
(1)各类气瓶定期检验的项目,应当符合本规程附件U的规定,检验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气瓶应当逐只进行定期检验,检验时发现进行过焊接、修理、挖补、拆解、翻新的气瓶,或者瓶阀制造厂以外的单位和人员修理的瓶阀,均应当予以报废;
(3)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检验合格的气瓶和瓶阀能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否则,应当予以报废;
(4)对不能确保安全使用到下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阀门和爆破片装置(例如有泄漏、损坏或者气瓶下次检验日期超出瓶阀设计使用年限的阀门或者爆破片装置等),应当进行更换,检验机构或者充装单位不得修理气瓶阀门和爆破片装置、更换阀门内件。
9.8 检验记录和报告
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检验记录,对检验合格或者报废的气瓶及时出具《气瓶定期检验报告》(格式见本规程附件V)。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并且具有可追溯性。
9.9 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1)消除报废气瓶使用功能的破坏性处理,应当采用压扁或者将瓶体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
(2)进行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处理的机构应当对所处理的气瓶逐只进行记录,并且每年向负责办理气瓶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消除使用功能的气瓶数量。
9.10 禁止性要求
(1)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气瓶(包括气瓶附件)修理、翻新后销售、使用;
(2)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采用钻孔或者破坏瓶口螺纹的方式,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3)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气瓶未经消除使用功能处理,而销售、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需要注意: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1)本规程适用于环境温度为-40℃~60℃(注1-1)、公称容积为0.4L~3000L、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70MPa(表压,下同),并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混合气体(注1-2)以及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的液体的无缝气瓶、焊接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内部装有填料的气瓶,以及气瓶集束装置(注1-3);
(2)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用大容积气瓶以及消防灭火用气瓶,应当满足本规程总则、材料、设计、制造的有关规定,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还应当满足《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大于3000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5000L的大容积气瓶,可以参照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所指气瓶含瓶体和气瓶附件,所覆盖的主要气瓶分类、品种以及代号见附件A。
注1-1:车用气瓶(注1-4)、消防灭火用气瓶适用的环境温度应当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注1-2: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混合气体等瓶装气体的分类以及常用气体物性参数见附件B。
注1-3:气瓶集束装置,是指将若干气瓶集束在一起用于公路运输或者临时固定使用的瓶组式集装装置,一般由气瓶、管路及框架组成。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作为消防气瓶需要每3年进行一检测,由于是压力容器,如果不的人员进行拆装运输很可能会有喷放的危险,因此,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下七氟丙烷充装检测施工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不能在没有技术人员指导下,私自拆卸灭火装置
有些使用单位看到气体灭火设备使用时间较长,而且存在压力不足等问题时就会非常担心。一来是担心发生火情的话,这些灭火装置无法发挥作用;二来是担心设备出现更多的故障,产生误喷等。于是,为了减少这些可能潜在的危险,有些使用单位就会在没有消防技术人员指导的情况下,私自拆除灭火设备再等待进一步处理。作为生产厂家,我们是不太建议客户这样做的。因为在拆除过程中,不的人员可能会损坏原本可以回收利用的零部件,或者触发气体在不适当的空间里喷放,由此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所以那怕急于更换,也要先联系的厂家,然后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系统进行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