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七氟丙烷充装,七氟丙烷 |
面向地区 |
品牌 |
国产 |
|
灭火剂类型 |
卤代烷灭火剂 |
喷液量 |
50L/min |
类型 |
悬挂式灭火器 |
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2021中规定,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为每3年进行一检测,科技七氟丙烷钢瓶已经到三年一检测的期限找到消防。
群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生产加工的模式经营载板,电路板,线路板,多层板, ,厚铜板,PCB加工方式为其他,加工工艺为其他电子加工工艺,服务领域为电子、航空航天、通信、数码家电。大家都知道七氟丙烷钢瓶是每3年要进行1次检测,如果灭火剂喷放或泄露就及时联系检测充装单位进行重新充气,否则对防护区造成影响。除此之外,如果发现渗漏掉压腐蚀等情况任何时间都得尽快进行检测充气,以确保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运转正常,不然发生火灾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项目是群策科技的配电房、机房等防护区内的七氟丙烷检测充装,念海消防使用搬运工具,避免损伤钢瓶和造成人员的伤害,同时在七氟丙烷检测充装完成后对系统进行了调试测试,确保灭火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客户的防护区消防安全。
高压二氧化碳气瓶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因为内在腐蚀、外在环境污染等因素出现不同程度的钢瓶破损,《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明确要求消防气瓶进行定期检测。高压二氧化碳气瓶不定期检测充装会出现以下问题:
1、瓶内压力出现掉压:压力掉压,出现压力表指针在红色区域,高压二氧化碳压力不足,会导致不能正常喷放灭火剂,阻碍灭火效能。
2、瓶内壁腐蚀:瓶体内有水分或其他杂质腐蚀钢瓶导致瓶壁变薄,药剂泄露,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灭火,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3、瓶外壁锈蚀:瓶体外部会因为外界污染受到腐蚀而出现裂纹、锈蚀,瓶壁变薄,导致气瓶有开裂、爆炸的风险,严重者会导致人员伤亡。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厂中涂布机车间的二氧化碳气瓶已经到期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一旦发生误喷或泄漏,很可能对人员造伤害,所以在拆除高压二氧化碳气瓶时,需要人员进行折卸打包,所以项目负责人联系到了苏州念海消防。在工程师对接后,念海消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刻做出了初步评估,并且设计出了更加细致适合的方案,对高压二氧化碳气瓶的拆装与运输环节进行了人员安排。
客户评价:
厂里原有的除尘设备二氧化碳气瓶到三年了,通过总公司联系 到了念海消防做二氧化碳气瓶检测服务,从拆卸、搬运打包、检测充装到后面的二氧化磁气瓶回装,他们都很,还还开具了 检测报告,对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进行了测试服务,我们也很省心。
9.5 气瓶报废处理
气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废:
(1)气瓶或者瓶阀使用时间超过其设计使用年限的;
(2)车用气瓶随报废车辆一同报废,其中出租车使用的车用压缩天然气瓶使用时间长为8年;
(3)低温绝热气瓶的绝热性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并且无法修复的。
对于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有使用价值的气瓶,产权单位应当委托气瓶检验机构对气瓶进行安全评估,检验机构评估合格后应当给出延长后的使用年限。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时应当进行气瓶耐压试验。对于安全评估结论为合格的气瓶,检验机构应当对其安全性能负责,并在瓶体上涂敷“安全评估合格”字样以及检验机构名称。
七氟丙烷气瓶的保质期,一般看钢瓶的性质质量了,总体而言在20-30年不等。
此外,规程中也有规定,七氟丙烷等消防气瓶需要按照表格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充装后使用,规程如下:
气瓶检验前处理
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前,应当对瓶内残液、残气进行回收和处理。回收和处理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1)盛装毒性、可燃气体气瓶内的残液、残气应当采取环保的方式回收处理,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
(2)确认气瓶内压力降为零后,方可卸下瓶阀;
(3)气密性试验前,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应当经过置换;盛装液化石油气和液化二甲醚等可燃液化气体的气瓶,应当经蒸汽吹扫或者采用其他不损伤瓶体材料、不降低瓶体材料性能、不损坏电子识读标志的方法进行内部处理,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9.7 检验项目和要求
(1)各类气瓶定期检验的项目,应当符合本规程附件U的规定,检验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气瓶应当逐只进行定期检验,检验时发现进行过焊接、修理、挖补、拆解、翻新的气瓶,或者瓶阀制造厂以外的单位和人员修理的瓶阀,均应当予以报废;
(3)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检验合格的气瓶和瓶阀能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否则,应当予以报废;
(4)对不能确保安全使用到下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阀门和爆破片装置(例如有泄漏、损坏或者气瓶下次检验日期超出瓶阀设计使用年限的阀门或者爆破片装置等),应当进行更换,检验机构或者充装单位不得修理气瓶阀门和爆破片装置、更换阀门内件。
9.8 检验记录和报告
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检验记录,对检验合格或者报废的气瓶及时出具《气瓶定期检验报告》(格式见本规程附件V)。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并且具有可追溯性。
9.9 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1)消除报废气瓶使用功能的破坏性处理,应当采用压扁或者将瓶体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
(2)进行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处理的机构应当对所处理的气瓶逐只进行记录,并且每年向负责办理气瓶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消除使用功能的气瓶数量。
9.10 禁止性要求
(1)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气瓶(包括气瓶附件)修理、翻新后销售、使用;
(2)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采用钻孔或者破坏瓶口螺纹的方式,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3)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气瓶未经消除使用功能处理,而销售、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需要注意: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1)本规程适用于环境温度为-40℃~60℃(注1-1)、公称容积为0.4L~3000L、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70MPa(表压,下同),并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混合气体(注1-2)以及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的液体的无缝气瓶、焊接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内部装有填料的气瓶,以及气瓶集束装置(注1-3);
(2)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用大容积气瓶以及消防灭火用气瓶,应当满足本规程总则、材料、设计、制造的有关规定,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还应当满足《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大于3000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5000L的大容积气瓶,可以参照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所指气瓶含瓶体和气瓶附件,所覆盖的主要气瓶分类、品种以及代号见附件A。
注1-1:车用气瓶(注1-4)、消防灭火用气瓶适用的环境温度应当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注1-2: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混合气体等瓶装气体的分类以及常用气体物性参数见附件B。
注1-3:气瓶集束装置,是指将若干气瓶集束在一起用于公路运输或者临时固定使用的瓶组式集装装置,一般由气瓶、管路及框架组成。
以上是七氟丙烷钢瓶检测的流程,从拆除步骤到检测试验后到恢复使用,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气体灭火系统属于化学药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会直接影响其灭火功能和储存安全,做好消防钢瓶的检测是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四、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恢复安装:
1、恢复钢瓶的安装;
2、对气体保护区进行模拟启动测试;
3、恢复安装启动电磁阀,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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