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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未再加工认证,香港未再加工加签,香港中转未再加工,FE香港未再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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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转办理香港未再加工加签盖章FE产地证
香港中转办理香港未再加工加签盖章FE产地证
咨询办理-463 408 647 TEL-159 2012 9451林小姐
香港中检CCIC签发的未再加工由1996年7月1日起,凡经香港出口往欧盟而又合资格享有欧盟普及税待遇的中国制货品,附有「未再加工证明」,确认货品 在香港没有再加工。
若符合规定,可获发给「未再加工证明」,上面盖有印章,注明:「兹证明本证明书上所述货品在香港
停留/转运期间未经任何加工。」
签发的内容:“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
深圳市瑞祺进出口有限公司办理全国各地产地证CO/ FA /FE /FTA /FF /FP /FB /ECFA等;贸促会CCPIT认证--自由销售证明书/商业发/票/报关单/价格单/委托书/合同/声明/营业执照/代理协议/出口商注册登记证/公证书/卫生许可证/生产企业许可证/等;香港商会/HKGCC认证/香港转口转载产地证/未再加工证明;上海/北京/香港使馆认证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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