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厂类型的交货方式是怎样的呢?
服务项目 |
出口货物退运,保税区一日游,出口退税,红酒进口报关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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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港 |
深圳港 |
国内的加工企业,按照海关对加工企业监管规定,加工企业生产出的成品限期出口核销,如果该产生在国内欠缺或有较大的市场,即可转为内销。另有一部分贸易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国内加工企业订购货物,但因加工贸易手册管理需要,只能在香港交货,也存在内销情况。
产品出口时,一般国内加工企业的做法都是先将产品出口至香港,然后再从香港进口到国内,虽然此举达到了出口转内销的目的,但产生了较高的成本费用。其实,企业完全可以利用物流园区作为出口转内销的快捷通道。国内加工企业将产品运进物流园区即可实现核销,当国内的销售商或厂商需进口该产品时可直接从物流园区提货,这样,加工企业就可省下一笔可观的费用开支。
转厂类型的交货方式是怎样的?
1、一般贸易企业之间的交易:可以进行自由的贸易买卖,如果发货方企业需要退税,在深圳地区及周边企业可以通过保税区一日游解决此问题。这是转厂的一种特殊形式。
2、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的交易又分为几种情况:如果交易货物的海关编码相同,可以进行深加工结转;如果海关编码不同,则需要通过保税区转厂处理,其间根据编码不同的程度(是大类不同还是小类不同),采用不同的转厂方案。
3、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的交货方式:要根据收发货不同而为两种情况。
(1)如果发货方是一般贸易企业,收货方是加工贸易企业,交货方式如下:
卖方——一般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达到退税或交货目的),买方——加工贸易企业用手册从保税报进口(只需要手册备案就好了,不需要交税)。
(2)如果发货方是加工贸易企业,收货方是一般贸易企业,交货方式如下:卖方——加工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达到手册核销目的),买方——一般贸易企业报进口。
转厂有几种模式
模式一:两个加工贸易企业之前间转厂,即深加工结转(关封,手册对手册)。
模式二: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结转,即保税区一日游(保税区转厂)。
一般贸易企业做为出口方,将货物出口至保税区,只需做一个出口的报关手续,加工贸易企业手册进口就可以了。这种方式的转厂也可以简单的理解成为先报出口再报进口。就是一个虚拟的“进出口”报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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