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申报-霏凡知识产权
2017年深圳市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申报霏凡知识产权2016年深圳市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申报 为推动深圳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深圳市发改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2016年批市级工程实验室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扶持计划。 一、支持领域 1、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及生产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2、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航空航天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3、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4、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命健康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5、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资助金额 直接资助方式: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改善现有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自主研发及委托开发费用等,不得用于纳入财政经费保障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三、申报流程 直接资助方式的申报流程包括: ①项目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市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 ②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审和现场考察; ③市发改委编制扶持计划,提请市审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划支持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三)已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 五、申报时间 2016年申报现已分批开展。 霏凡知识产权一站式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服务:免费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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