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书(企业董事长或总裁签字、企业盖章)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裁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如下:
1、代表机构名称;
2、派驻人员(代表、代表)名单;
3、企业简介;
4、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业务范围;
5、驻在地址;
6、驻在期限(长为三年)。
(二)由企业总裁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代表、代表的委任书:(盖公章、签字)
(三)代表、代表的2张2寸照片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四)国外(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企业需大使馆认证;香港企业应经由中国司法部认可的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公证方出具证明函)
(五)由同国外(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书;
(六)驻在地址使用证明:
1、涉外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租赁方与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2、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方盖章),租赁合同需要到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3、物业给代表机构出具的驻在证明
(七)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关于台港澳、外国企业在上海常驻代表机构办公场所的批复复印件;
(八)外国(地区)企业委托本公司办理代表处事务的委托书;
二、香港公司设立深圳办事处:
1.如果您在深圳想要直接挂牌经营的话 ,. 是要在当地的工商管理去登记的
如果您不直接挂牌经营可以不用去工商管理局登记
一般外商企业在深圳设立办事处都是按费用的 15% 来确认收入。
2.可以在深圳设立代表处
需要提供的资料:
1)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2)香港公司的银行资信证明
3)在内地的房屋租赁及相关房产文件
4)代表的相关身份证明
设立深圳代表处请找登尼特,专人全程跟进,助您足不出户快速设立代表处,详询:或,深圳登尼特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了解更多资讯,欢迎登陆登尼特官网:www.tannet-group.com,www.sztannet.com